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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部分类型招生的说明

2023-06-30 09:4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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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部分类型招生的说明

1.关于综合评价招生

凡被南京大学、东南大学、中国科学院大学、浙江大学、华南理工大学、北京外国语大学、上海科技大学、南方科技大学、上海纽约大学、昆山杜克大学、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和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12所A类高校确定为入选范围的考生,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,根据高校提供的入选考生排名和考生确认的志愿及顺序进行投档,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以及录取的专业。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。

南京师范大学、南京信息工程大学、南京工业大学、南京邮电大学、南京医科大学、南京中医药大学、南京林业大学、江苏师范大学、南通大学、扬州大学、江苏大学和西交利物浦大学等12所B类高校的入选考生,须在我省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,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,在“综合评价招生”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,其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专业中选择,否则视为无效志愿。凡被B类高校确定为入选范围的考生,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、本科批次之前,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投档,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。

2.关于公安院校(公安专业)招生

凡高考时具有江苏省常住户口并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,志愿报考公安院校(公安专业)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,须于6月26日6:00至6月30日16:00,携带本人身份证、高考准考证、高考成绩单、户口簿等前往江苏警官学院浦口校区(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),参加由省公安厅与公安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、体检和体能测评。请考生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相关院校招生网站发布的信息。

凡有意向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、中国人民警察大学、中国刑事警察学院、郑州警察学院(原铁道警察学院)、南京警察学院(原南京森林警察学院)以及云南警官学院、江苏警官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,请于6月15日至19日模拟填报志愿期间,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“报考公安院校(公安专业)考生信息采集系统”填写相关预报名信息。本次采集的预报名信息不作为投档录取的依据,投档录取以考生正式填报的志愿为准。

拟报考公安院校(公安专业)因故未预报名的考生,可以于6月26日6:00至6月30日16:00,按规定的时间段直接到江苏警官学院浦口校区参加面试、体检和体能测评。

3.关于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

有志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,须参加心理测试、面试、体格检查、政治考核等。考生须于6月26日9:00-11:30、14:00-17:00,前往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(南京市雨花台区振兴路88号)现场报名。报名时需携带本人高考准考证、身份证、高考成绩单、户口簿和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。心理测试、面试、体格检查安排在6月26日至28日开展,集合地点为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。具体要求请考生及时查阅有关单位或招生高校发布的信息。

4.关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招生

有意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且符合其体检标准的考生,须于6月28日至29日(8:00-11:30、14:00-17:30)持本人身份证、高考准考证、高考成绩单、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,到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(南京市浦口区百合路248号),参加面试、体检、体能测试。请考生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相关院校招生网站发布的信息。

5.关于军队院校以及定向培养军士招生的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,请考生及时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信息。

拟报考以上招生类型的考生,须登录相关院校招生网站,认真查阅招生章程,了解其招生要求、录取规则等信息,同时,结合本人实际情况,慎重选择报考院校,并按照院校有关安排及时参加心理测试、面试、体格检查、政治考核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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