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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长义务教育年限不宜操之过急

2018-02-08 14: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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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日前召开的2018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,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是《教育法》和《义务教育法》的明确规定,对于少数地方自行延长义务教育年限的冲动,要严肃排查、坚决制止。

  近些年来,延长义务教育年限的呼声渐高。不过,教育部一再表态,现阶段不可能将九年义务教育升级为十二年制。的确,不论是向幼教还是向高中延伸,都必须有教育投入与教育改革为保障,我国还不具备实施十二年义务教育的社会基础、社会共识,延长义务教育年限不宜操之过急。

  基于我国九年义务教育的发展现实,夯实基础比实施十二年义务教育更切实际。九年义务教育尽管已经取得了历史性、跨越式发展,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,我国义务教育总体发展水平不高,区域之间、学校之间、城乡之间存在差距。因此,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,夯实公平基石,促进教育均衡发展,是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务。在经济实力有限的现实情况下,如果现在就把学前教育或者高中教育都纳入义务教育,必然会制约九年义务教育底部攻坚以及均衡水平普遍提高的进程。

  少数地方自行延长义务教育年限的冲动,多集中在高中教育阶段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是“十三五”期间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目标任务。去年教育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《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(2017~2020年)》,提出到2020年全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,更是引起舆论关注,一度纷传高中将纳入义务教育范畴。但是,这只是一些人美好的愿望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并非延长义务教育,两者有着本质区别。

  高中教育面临的紧迫任务是围绕“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”这一战略目标,进一步加大普及攻坚力度。如果要将高中纳入义务教育,则意味着高中教育要同时实现强制、免费和普及,目前显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。初中毕业生是否可以在升学与就业上不受“强制”进行自主选择,这本身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;从“免费”的要求看,目前我国高中教育经费普遍短缺,“补短板”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;从“普及”的要求看,实现普及高中教育目标必须集中力量保基本、补短板、促公平,在扩充资源、优化结构、提高质量和完善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。因此,普及高中教育不能跟义务教育划等号,推进普及高中教育比将其纳入义务教育更切实际。

  学前教育是当前我国基础教育的短板,面临着普惠性资源不足、教师队伍素质不高、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。学前教育有赖于政府部门加大投入,坚持公益普惠,在大力发展公办园的同时,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。但是,与普及高中教育面临的问题类似的是,把三年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话,会出现因“强制”产生的矛盾。目前一些地方探索实施一年学前免费教育,这不失为一项民心工程,也是一种积极选择。

  其实,人们之所以关注义务教育年限问题,主要原因在于学前教育欠债严重,基础教育应试压力过大,出口过窄。从这个意义上讲,迫切要解决的是将有限的教育经费用于最困难、最急需的群体和领域,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、提供普惠性幼教资源,普及高中教育,解决这些问题,比延长义务教育年限,在当下更为迫切,也更加实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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