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东方网 > 苏州新东方学校 > 名师专辑 > 戈言 >

【戈言】影响有影响力的人

2015-04-01 18:11

来源:

作者:

张戈(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助理副总裁、苏州新东方学校校长)

中文名:张戈

出生地:新乡

出生日期:1980年

毕业院校:武汉大学法学院

职业: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助理副总裁

张戈,男,1980年出生于河南新乡,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,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学位,完成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高级管理课程。现任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助理副总裁、苏州新东方学校校长,历任苏州市姑苏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、苏州市政协委员,兼任第十四届科教文卫委员会副主任。多次获得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优秀高级管理者大奖、集团优秀团队奖。

代表著作:《戈言教育》,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。

教育经历:

1999年9月至2003年6月,在郑州大学商学院会计专业学习,获管理学学士学位

2006年9月至2009年6月,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,获法律硕士学位

2013年4月至2015年6月,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学习,获管理学硕士学位

工作经历:

2002年11月至2006年10月,在武汉新东方学校国内考试部任教师,兼任国外考试部教师

2006年11月至2009年4月,在武汉新东方学校青少年道德教育与权益保护研究中心任主任

2009年4月至今,在苏州新东方学校任校长

荣获奖励:

2004年2月,获“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2003年度优秀教师奖”

2008年2月,所带领的武汉新东方学校少年道德教育与权益保护研究中心获“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2007年度社会责任奖”

2009年2月,所带领的武汉新东方学校少年道德教育与权益保护研究中心获“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2008年度社会责任奖”

2011年3月,获“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2010年度优秀高级管理者奖”

2012年5月,所带领的苏州新东方学校获“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2012财年优秀团队奖”

2013年11月,获“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20周年功勋人物奖”

2015年5月,获“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2015财年优秀高级管理者奖”

2016年5月,担任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助理副总裁

2017年7月,兼任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华东区区域总裁



社会公益:

2006年,任武汉新东方学校青少年道德教育与权益保护研究中心主任,推广企业社会公益行动;

2007年,组织武汉新东方学校志愿者老师赴未成年人管教所支教;

2008年,作为新东方志愿者队长,带领第支教团奔赴5.12地震重灾区绵竹市东汽中学心理辅导和高考辅导;

2012年,促成苏州新东方学校携手吴门桥街道,借助“亲水吴门”党群服务中心,共同打造“聚萤教室”计划;

2013年,带领苏州新东方学校联合独墅湖高教区管理办公室成立“聚赢教室”为寒门大学生上课;同年,积极响应并落实“老有善养”的政策,义务开设老年英语培训班,为老年人过上健康、快乐、优质的晚年生活而努力;

2016年,促成苏州新东方学校与贵州铜仁松桃县达成友好合作协议,持续投入最好的师资为松桃一线教师打造系列培训课程,并在课程之初做开场分享与全员激励。

2017年,启动苏州新东方学校进步奖学金暨立新小学研训帮扶计划,帮助外来民工子弟学校——苏州市姑苏区立新小学校的孩子们获得更好的援助;

2018年,推动苏州新东方学校、苏州市小红帽义工协会、华谊影城(苏州)有限公司于2018年开展三方合作,旨在更好的支持、服务苏州地区困境儿童发展及推动和发展苏州地区儿童公益事业。

苏州新东方官方微信:新东方苏州学校 (微信号:suzhouxdf

最新考试资讯、优惠活动,请扫一扫二维码,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!

版权及免责声明

凡本网注明"稿件来源:新东方"的所有文字、图片和音视频稿件,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(含本网和新东方网) 所有,任何媒体、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、链接、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、发表。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、网站,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"稿件来源:新东方",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本网未注明"稿件来源:新东方"的文/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,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"稿件来源"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如擅自篡改为"稿件来源:新东方",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,电话:010-60908555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