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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新东方转退班制度


转班制度

1. 办理延期转班需在停课当日,到苏州新东方学校各现场电脑报名处办理停课手续,按办理时间计算剩余课时,已结束的课程不能补办延期转班续,听课证自动作废。听课证送交前的课时一律被视为已享用,若听课证始终在自己手中,将不予办理延期转班。

2. 办理延转手续仅限一次,有效期一年(以原班级开课日期计算),学员必须在规定时间上完所延转的课程,否则过期作废。

3. 若学费发生变动将补交差价。延转不保证座位,不退余额、不许转让、退班、转班、挂失。名额已满的班不能转入。

4. 延期转班只能保证转入的课时,但不能保证课程内容的衔接。

5. 已办理延期转班的听课证丢失一律不予补办。

6. 挂失证明不能用来办理延期转班。

7. 试听期过后,因为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习的,请在中断上课之日将听课证送交咨询处,并出示有效证明(证明您确实不能前来上课),经前台负责人批准后,方可转到下一期同类班级。如学费发生变动将补交差价。


退班制度

1. 在开课前和试听期内(以我校开课日期开始计算)可以退班,试听期结束一律不准退班。

2. 退班须本人身份证(或提供报名密码),代办退班须同时出示代办人身份证。

3. 学员退班须完好无损退回全部发放资料,如有损坏或写字需照价扣款。

【应退金额=学员原交费用-(已开课时数-免费试听课时)×试听价格-未退还资料费用】

4. 非退班学员所发放的免费资料一概不退,不换。

5. 上课期间,由于学员自身原因造成缺课的,学校不予补课,不予退费。

6. 已开发票的,退班时必须完好无损退回发票(兑奖区完整),否则一律不准转、退班。建议试听期过后,确认不退班时再刮开兑奖区。

转、退班业务办理须知

★ 请于班级开课前到苏州新东方前台办理相关业务,以免影响您的正常权益。

★ 18岁以下学员办理转、退班业务时,除需要有学员本人的有效证件外,还必须有家长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及签字。

★ 有效证件包括: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护照、军官证、学生证。